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06--11--01实施
8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8.0.1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
4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5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6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7 绝缘油的试验;
8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9 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10 测量噪音;
11 测量箱壳的振动;
12 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
注:1 干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1、2、5、9款规定进行;
2 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1、2、5、6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第3、4、7、8款;
3 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l、2、5、6、7、9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电抗菌素器应增加第3、4、8、10、11、12
8.0.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2 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3 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8.0.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7.O.9条的规定。
8.O.4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应符合本标准第7.O.10条的规定。
8.0.5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本标准第7.O.11条的规定。
8.0.6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电压在11OkV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表7.0.13-1的规定;
2 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
8.0.7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7.O.6条的规定。
8.0.8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20.0.1条及第20.0.2条的规定。
8.0.9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6章的规定。
8.0.10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所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为5min,应无异常现象。
8.O.11 测量噪音应符合本标准第7.O.17条的规定。
8.0.12 电压等级为500kV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100/µm。
8.O.13 电压等级为330~500kV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温升不应大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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