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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需完善法规加强防护

发布时间:2012-03-30 11:41  文章来源:木森电气编辑部  作者:木森电气  人气:

        2000年以来,我国相继发生了“二滩电厂停机事件”、“故障录波器事件”、“逻辑炸弹事件”、“换流站病毒感染事件”等多起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事故影响,威胁到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电力行业在网络安全接入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人员信息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类似电力信息安全事件,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对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防护提出了要求。国家电监会成立后,对电力二次系统及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明确提出了“安全分区、专网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总体防护策略,并制定印发了《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报送暂行办法》、《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使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的理念更加系统化、具体化,增强了可操作性,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建设阶段。
        对比国外发达国家相对孤立、松散的电力行业信息安全防护现状,我国的电力行业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在组织管理、部署实施、企业参与积极性等方面具有更为明显的优势。截至2011年底,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的15家电网和发电企业90%以上的单位已按照“安全分区、专网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要求完成了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的物理隔离改造,通过认证、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实现了远程数据传输、控制及纵向边界的安全防护。其中电网企业较发电企业,省级以上调度单位较地级调度单位,33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较220千伏变电站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开展的更快、更全、更好。通过加强电力行业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有效保证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要保电时期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但在取得一系列成效的同时,问题和不足也相对明显。
 问题:法规标准不全责任落实不明技术保障不力
 (一)信息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不全面对新形势下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发展需要,电力行业信息安全在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是法规和标准建设相对滞后,缺乏总体规划;二是规范和标准互通性和协调性不强,部分规范和标准的可执行性较差;三是部分规范和标准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尤其是新能源、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引入,原有的信息安全防护标准无法应对某些新型信息安全的威胁;四是部分信息安全规   范和标准在行业内难以得到切实落实。
  2007年国家电监会启动了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并编制印发了《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行业信息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但对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意见,以及后续的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和督促检查机制却仍未建立起来。
 (二)组织体系与责任落实不明当前,电力行业中普遍存在重生产安全轻信息安全的状况,电力企业对信息安全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也存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所在地域上的差异。即便企业高层逐步认识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信息资源在公司的战略资产中的地位受到高层重视,但具体情况不甚清楚;二是信息安全工作缺乏明确的概念描述和参数指标;三是信息安全工作的责任与职能落实不够清晰,大部分电力企业未设立信息安全专岗。
 (三)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不完善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来自互联网上的病毒、木马、黑客攻击以及计算机威胁事件,都时刻威胁着电力行业的信息系统安全,成为制约行业平稳、安全发展的障碍。因此,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成为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电力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相对安全的分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冗灾备份系统,220千伏及以上主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已较为完善,基本保障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但细追究起来,电力行业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规划、配电网信息安全防护建设及灾备系统建设还不够完善,还存存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缺乏统一的规划;二是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纵向数据传输安全性防护推进工作有待加强;三是网上营销管理系统防护能力有待继续加强;四是对数据安全重视不够,数据备份措施有待改进。
 (四)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有待加强随着近几年信息安全重要性的逐步凸显,电力行业信息安全工作逐步得到重视,行业信息安全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部分大型国有电力企业已经建立了专门的科技信息部门,并设立专岗、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安全工作。但是,仍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随着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后续系统测评工作未能及时跟进,目前社会上有资质的测评机构大都缺乏必要的电力运行基础知识;二是信息安全人才队伍依然存在着结构不合理、后续教育不足等问题,此行业的人才培养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安全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较大,甚至有的已经设立信息安全技术部门的单位出现了撤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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