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成员: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至2015年4月6日,共计3天。
2、2015年4月7日(农历二月十九),正常上班。
3、放假期间,各部门应做好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不留安全隐患,个人贵重物品等一律不留置公司内。各部门必须做好卫生,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特此通知!
武汉市木森电气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