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套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2006--11--01实施
16 套 管
16.0.1 套管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测量绝缘电阻;
2 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和电容值;
3 交流耐压试验
4 绝缘油的试验(有机复合绝缘套管除外);
5 SF6套管气体试验。
注:整体组装于35kV油断路器上的套管,可不单独进行tanδ的试验。
16.0.2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套管主绝缘的绝缘电阻;
2 66kV及以上的电容型套管,应测量“抽压小套管”对法兰或“测量小套管”对法兰的绝缘电阻。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00MΩ。
16.0.3 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主绝缘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和电容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室温不低于10℃的条件下,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不应大于表16.0.3规定;
2 电容型套管实测电容量值与产品铭牌数值或出厂试验值相比,其差值应在±5%范围内。
表16.0.3 套管主绝缘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anδ(%)的标准
套管主绝缘类型 | tanδ(%)最大值 | |
电容式 | 油浸纸 |
O.7 (500kV套管0.5)① |
胶浸纸 | O.7 0② | |
胶粘纸 | 1.0(66kV及以下电压等级套管1.5)①② | |
电容式 | 浇铸树脂 | 1.5 |
气体 | 1.5 | |
有机复合绝缘 | 0.7 | |
非电容式 | 浇注树脂 | 2.0 |
复合物绝缘 | 由供需双方商定 | |
其他套管 | 由供需双方商定 |
注:1 所有的电压为系统标称电压。
2 对20kV及以上电容式充胶或胶纸套管的老产品,其tanδ(%)值可为2或2.5。
3 有机复合物绝缘套管的介损试验,宜在干燥环境下进行。
16.0.4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2 穿墙套管、断路器套管、变压器套管、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管,均可随母线或设备一起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16.O.5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套管中的绝缘油应有出厂试验报告,现场可不进行试验,但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油样进行水分、击穿电压、色谱试验。
1) 套管主绝缘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超过表16.O.3中的定值;
2) 套管密封损坏,抽压或测量小套管的绝缘电阻不符合求;
3) 套管由于渗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油时。
2 套管绝缘油的补充或更换时进行的试验,应符合下列定:
1) 换油时应按本标准表20.0.1的规定进行;
2) 电压等级为500kV的套管绝缘油,宜进行油中溶解气的色谱分析;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µL/L)不宜超过下列任一值,总烃:10,H2:150,C2H2:O;
3) 补充绝缘油时,除按上述规定外,尚应按本标准第20.0.3条的规定进行;
4) 充电缆油的套管需进行油的试验时,可按本标准表18.O.8的规定进行。
16.0.6 SF6套管气体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9.0.6和第9.O.13条的有关规定